正德龙达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如何?
2014-12-09 09:55: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本主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2被保险人变动
投保人因所属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和附属被保险人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于收取保险费并提取管理费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增加时所在保单年度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增加被保险人时划入其个人账户资金的30%,以后保单年度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分别为上一个保单年度末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的30%。本公司自收取保险费并提取管理费的次日起开始90日后开始承担该增加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新增加的被保险人和附属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日与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相同。
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及其附属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之日起终止,并按投保人的要求将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公共账户,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给投保人。
如果本主险合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到投保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下(不含75%)或5人以下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公共账户资金余额和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还投保人。
7.3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7.4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内容。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7.5争议处理本主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 因履行本主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主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释义
8.1本公司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2周岁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1年增加1周岁,不足1年的不计。
8.3团体指中国境内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
8.4医院指经国家卫生部门审核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但不包括作为诊所、康复、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理、修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并提供24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8.5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1-6为2007年4月3日正式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范定义疾病,该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1.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 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