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014-12-08 10:00: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除或终止。
2、投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时,如本附加合同当年度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当年度未
满期保险费;如本附加合同当年度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本公司不退还保险费。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附加合同的有关内容,由本公司在 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第十条 保险金申请
申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时,申请人应填写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一)保险合同;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被保险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当时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需提供较低收入工作的在职证明和收入证明;
(四)医院出具的医学报告,包括意外事故或疾病的发生、演变过程及影响,失能的持续时间、程度 等;如医院出具的医学报告存在瑕疵,被保险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由于被保 险人完全恢复劳动能力后本公司的保险责任终止和被保险人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对本公司给付失能收入损失 保险金额产生影响,被保险人须根据本公司要求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医院最新的医学报告,以证明其仍处于 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状态。
(五)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时,受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一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或者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将在调查核实后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
由。
本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
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以人民币支付,不含利息。
第十二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三条 释义
下列词汇和短语具有指定含义。当以下词汇和短语出现在本附加合同相关文件中并表达该指定含义
时,将以黑体字表示。
“附加合同”指招商信诺附加团体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本公司”指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疾病”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障期间内发生的病症、疾病、妊娠或妊娠并发症。 “意外事故”指突然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疾病或意外事故发生24个月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被保险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完全无法从事自己之前的主要工作或完全无法从事依其教育程度、技能培训或经验可从事的任何
工作;
(2)处在定期医生随访或治疗过程中。
疾病或意外事故发生24个月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保险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没有从事任何有收入的工作;
(2)处在定期医生随访或治疗过程中。
“被保险人”指由本附加合同投保人指定并支付薪水的每周最低工作时间不少于30小时的正式员工。
“等待期”本合同所指的等待期是自被保险人经医生诊断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完全失能的
状态持续不断达到一定的天数后,本公司才开始给付失能收入��失保险金,该天数称为“等待期”。
“月保障工资”指除另有约定外,每一被保险人月保障工资参照该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每月基本工资
(不包括津贴、奖金、分红等)确定,且不超过本公司规定的最高月保障工资限额。
“其他收入”指被保险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获得以下来源的收入:
(1)其他保险公司支付的失能保险金;
(2)政府、社会保障金或工伤保险金;
(3)其他依法获得的赔偿金。
“完全恢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