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康宝意外住院医疗保险
2014-12-05 10:04: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附加康宝意外住院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6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住院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2岁 | 130.00元 | 1年 |
住院医疗3000元 每日住院津贴150元 |
1年 |
33岁 | 140.00元 | 1年 |
住院8000元 住院津贴1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事故,自被保险人入院之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期间的必须且合理的住院 时间,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金额按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 天数进行给付,同一住院事故的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二、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事故,本公司将根据下列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利益:
1、给付范围及给付比例
〈1〉若被保险人入院时未年满十八周岁或以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住院,本公 司将对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后,按957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利益。
〈2】对于入院时年满十八周岁的被保险人,若未以社会医疗保险且未以公费医疗身份 住院,本公司将对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后,按9070给付住院医疗费 用利益。
2、无索赔增额奖励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若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不等同于保险合同周年日,则从生效后 的下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开始;),每五个保单年度为一个奖励期。若被保险人在奖励期内没有因住院事故而获得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本公司将在奖励期末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发放 无索赔增额奖励,计入该被保险人的增额账户。每次发放的无索赔增额奖励金额为该次奖励期内每个保单年度末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金额平均值的51
一旦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该被保险人的增额账户中的累积增额奖励于住院事 故发生日的下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变为零,并以该保险合同周年日为起点计算新的奖励期。
3、给付限额
同一住院事故的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以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 付金额及给付时增额账户的总额之和为限。
若经医生证明,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或因此引发的并发症而需再次住院接受治疗,如 前次住院的实际出院时间与令次住院的实际入院时间相隔在一百八十天内,无论期间是否经过 保险合同周年日,将视为同一住院事故。
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包括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取得的任何住院费用补偿。
住院医疗费用指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保险合同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范围的医疗 费用,不包括与住院事故无关的医疗费用。
中宏附加康宝意外住院医疗保险条款〖200909〉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每年续保、不参与分红,依投保人的申请,经本 公司同意,附加在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不一致,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缴费期满日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生诊断需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简称住院事故X本公司将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事故,自被保险人入院之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期间的必须且合理的住院时间,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金额按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 天数进行给付,同一住院事故的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二、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发生住院事故,本公司将根据下列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利益:
1、给付范围及给付比例
〈1〉若被保险人入院时未年满十八周岁或以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住院,本公司将对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后,按957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利益。
〈2】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