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招商信诺附加五年住院手术医疗保险

2014-12-05 09:08: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附加五年住院手术医疗保险怎么样?

  招商信诺附加五年住院手术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手术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见19.3)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19.4)住院(见19.5)施行手术(见19.6),或被保险人因本合同规定的保障疾病(见19.7)住院施行手术,我方将按照《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中列明的该手术项目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

  住院手术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

  二、被保险人入住医院(见19.8)之日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三、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年度(见19.9)内多次住院施行手术,或一次住院施行多次手术,住院手术保险金可累计给付,但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住院手术保险金额。

  四、被保险人同一次手术涉及多个手术项目时,不累计给付,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手术项目的住院手术保险金。

  五、对任何在《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没有列明的手术项目,我方将根据手术所属科别或手术部位参照此表中的相近项目确定手术给付比例。

  

  招商信诺附加五年住院手术医疗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9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10天内称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 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犹豫期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退保损 失。 11.

  2.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3.

  9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 时起 60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但因为意外伤害住院施行手术不受 60天的 限制。 3.

  2.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手术,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4.

  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8、12.

  4. 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续保日前通知我方。 9.

  5.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伤害”、“住院”、“手术”、“保障疾病”等的定义和范 围)的详细解释。 19.

  6. 请您留意合同约定的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 附表

  9 条款目录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2. 投保年龄

  3. 保险责任

  4.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 保险金额

  6. 保险费的交纳

  7.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第四章 保险期间及续保

  8. 保险期间

  9. 续保条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0.本合同效力恢复

  1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2.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章 索赔

  13.诉讼时效

  14.保险金申请

  15.保险金给付

  16.其它核定结果

  17.欠交保险费的处理 第七章 其他规定

  18. 受益人

  19. 释义

  附表

  招商信诺附加五年住院手术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保险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 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方(见19.1)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 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您方(见 19.2)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 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2.投保年龄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如属续保,则被保险人的续保年龄最高可至60周岁。

  3.

  保险责任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24 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见19.3)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

  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 19.4)住院(见 19.5)施行手术(见

  19.6),或被保险人因本合同规定的保障疾病(见 19.7)住院施行手术,我方

将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