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2-01 10:10: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英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团体医疗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初次发生而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中英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列表》(简称附表)所列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中英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中英人寿[2009]201号,2009年9月向保监会备案)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保人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释义1)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之配偶或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生效,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变更后的保险金额在批注或批单上载明。
第六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本公司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明。本公司保留每年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七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释义2)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初次发生而被专科医生(释义3)明确诊断患有《中英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列表》(简称附表)所列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八条 责任免除
如果在下列期间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附表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4);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6),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7)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释义8)(因附表所列第29项所导致的除外);
9. 遗传性疾病(释义9),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释义10)。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释义11)退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部分 保险金给付条款
第九条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或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