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惠全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2014-12-01 08:55: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惠全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一、每日住院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保障疾病住院治疗,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每日住院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因保障疾病住院治疗,我们将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受到身体伤害并且自遭受身体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身体伤害住院治疗,则被保险人每住院一天,我们将两倍给付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每日住院保险金,即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将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保险金×2。
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并直接且单独因重大疾病导致住院治疗,则被保险人每住院一天,我们将两倍给付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每日住院保险金,即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将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保险金×2。
每日住院保险金的给付必须符合本条下述第二项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二、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一)每日住院保险金给付天数每次住院最多可达三百六十五天。
如果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九十天,则本次住院将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如果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超过九十天,那么我们在决定保险金给付时,将作为两次住院。
(二)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续保时,自本合同生效日期起六十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
(三)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续保时,自本合同生效日期起六十天之后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并发生的住院我方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或保障疾病或重大疾病而住院,在住院期间又需要治疗意外伤害之外的身体损伤或非保障疾病、非重大疾病,我们将仅赔偿因意外伤害或保障疾病或重大疾病而导致的住院治疗。
招商信诺惠众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ü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20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20天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6.
2.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7.
ü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但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则不受60天的限制。 7.
2.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8.
3. 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无保险金支付奖励的条款。 15.
4.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13、17.
5. 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14.
6. 被保险人出院之后,请尽快通知我方。 18.
7.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伤害”、“住院”、“保障疾病”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31.
ü 条款目录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构成
2. 投保信息变更
3. 合同内容变更
4. 本合同的有效性
5.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6. 投保年龄
7. 保险责任
8.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9. 保险金额
10. 保险费的交纳
11. 费率浮动
12.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第四章 保险期间、续保及无保险金支付奖励
13. 保险期间
14. 续保条件
15. 无保险金支付奖励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7. 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章 索赔
18. 保险事故通知
19. 调查权
20. 诉讼时效
21. 保险金申请
22. 保险金给付
23. 其它核定结果
24. 欠交保险费的处理
第七章 其他规定
25. 明确说明和如实告知
26.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7. 受益人
28.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
29. 您方把本合同用于其它目的的处理
30. 争议处理
31. 释义
招商信诺惠众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