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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乐怡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1-28 10:46: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乐怡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中意附加乐怡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35岁 1340.00元 1年

重大疾病保险10.0万

20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第8条所约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本附加合同第8条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本附加合同第8条所约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本附加合同第8条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3.2 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我们确认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日起180天后,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第8条所约定的与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不同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本附加合同第8条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的,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附件 1-3

  阅 读 提 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u 您有权解除合同………………………………………………………………………………6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3

  u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7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9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2保险金的申请

  1.1合同构成3.3诉讼时效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4保险费的支付

  1.3投保年龄4.1保险费的支付

  1.4合同的签收5现金价值权益

  1.5犹豫期5.1现金价值

  2 我们提供的保障6合同解除

  2.1基本保险金额6.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2保险期间7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2.3保险责任7.1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4责任免除8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

  3 保险金的申请9释义

  3.1受益人10 特别说明

  中意附加乐怡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10]163 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乐怡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