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优全球团体医疗保险(B型)
2014-11-28 09:39: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如果本合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到少于五人,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六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已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或已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给付保险金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证明。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本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履行、争议解决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释义
本条款有关名词释义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范围内(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于参加保险计划(三、五、七)的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包括美国在内的)国家或地区;对于参加保险计划(一、二、四、六)的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中���人民共和国境外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不包括美国在内的)国家或地区。
外籍在职人员:指在保险期间内,于所持护照签发国家以外地点生活或工作逾六个月的人士。
生效对应日:指本合同生效日每年(半年、季)的对应日。
住院:指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师诊断,因临床需要必须住院治疗时,经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并确实在医院治疗的行为过程, 但并不包括门诊观察室、急诊观察室、其他非正式病房、联合病房或挂床住院。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医院: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1)拥有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
(2)具有系统性治疗程序和手术设备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但不包括其观察室、联合病房和康复病房;
(3)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向受伤者和患者提供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
(4)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5)诊所、护理所、水疗所、康复机构、疗养院、养老院、戒酒所、戒毒所或类似的医疗机构等不属于医院。
医疗所必需:满足以下条件的医学治疗、服务或药品为医学上必需。
(1)对病人疾病或伤害的诊断或治疗是适当的、基本的;
(2)提供安全、充分、适当的诊断和治疗必需的护理,但不超过一定的范围,持续时间或强度,级别;
(3)由医师处方与在治疗当地被广泛认可的医疗专业水平一致;
(4)不是主要为病人、家庭、医生或其他提供治疗的人员的舒适和方便而设的项目;
(5)不属于对病人的学术教育或专业培训的一部分;
(6)非实验性或研究性的。
惯常医疗住院费用:指医院(同一国家或地区)等级、医疗技术水平相近时,接受同样的医疗服务通常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并有第三方或政府卫生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核实。
治疗费:指常规治疗费、护理费、医学材料费、重症监护费、输血费及输氧费。
检查费:指(1)常规检查、X线、心电图;(2)特殊检查:CT、MRI、B超、HOTTER、纤维胃镜、支气管镜、肠镜、直肠镜、食道镜、病理检查。
医生:指已在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医学院修毕课程而取得内科医学或外科医学基本学位,并且获得有关机构签发执照在该国执业为医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