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产品未体现保障功能:该产品下架有利于保险回归本质
2016-01-27 11:31: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此外,记者浏览了部分险企网站。多家险企的官网上已经找不到短期高现价产品,取而代之的是五年期、十年期等中长期和终身存续产品。值得关注的是,富德生命人寿网上商城显示:“产品升级中,敬请期待”,而个别银行的网上商城上则仍在售卖富德生命人寿的万能险产品,某款产品直接标明一年后退保收益达3.8%。
业内:短期产品未体现保障功能
事实上,在这次保监会的规则修订中,最受各界关注的就是高现价产品的存续期,完全禁止一年期的产品,并且不能开发三年期以内的产品。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李晓林表示,保险产品在设计和开发时遵循的规律基本是一致的,但表现在产品上则千差万别。同样的原则,表现在一年期和三年期产品上是不一样的。“一年期和三年期产品最大的区别要素在于费用分摊,前者是不分摊直接扣除费用,后者则要进行费用分摊。”李晓林指出,这两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业内人士也表示,根据存续期限不同,保单账户价值可能会相差一倍以上。这个差别,消费者仅从表面上的产品介绍中是看不出来的。一年期产品类似于短期存款,没有体现出保单的保障价值,只是具有投资价值。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现在禁止开发一年期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能禁绝这些产品,有很多保险产品是一次性缴费,并标明180天后退保免手续费,这其实也算是变相的短期产品。
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保监会这种做法总体是为了引导保险公司健康发展,防止恶性竞争,让保险公司和资本市场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保险资金,但是究竟要如何界定和规范则尚需要监管层出台详细的细则。而保险企业也需要在产品结构和保单的保障功能方面作出调整,让保险回归保障功能。
据此前媒体报道,监管规则修订后,3年存续期以内(不含3年)的产品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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