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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聚富4号两全保险(万能型)

2015-05-26 14:09: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建信聚富4号两全保险(万能型)怎么样呢?

  产品特色:提供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给付。

  保障期限:10-30年以下

  缴费方式:趸交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将按认定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合同仍然有效,则我们将按满期日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须知

  犹豫期

  自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5个自然日为犹豫期。您在犹豫期内可向我们书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并亲自或挂号邮寄将本合同退还。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日(含)至65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自合同生效日24时起至合同满期日24时止。

  详细条款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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