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附加美满一生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2 13:16: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都会人寿附加美满一生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初次重大疾病 豁免保费 关爱金 二次重大疾病 额外津贴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269.00元 | 1年 |
二次重大疾病5.0万 额外津贴5000元 |
1年 |
21岁 | 1398.00元 | 至60周岁 |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25.0万 额外给付保险金2.0万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25.0万 关爱延续金2.5万 |
至88周岁 |
3岁 | 563.00元 | 20年 |
额外给付10000元 首次重大疾病10.0万 豁免保费1892元 关爱延续金10000元 第二次重大疾病10.0万 |
至88周岁 |
33岁 | 1109.00元 | 20年 |
额外给付10000元 关爱金10000元 初次重大疾病10.0万 二次重大疾病10.0万 豁免保费3738元 |
至88周岁 |
33岁 | 1740.00元 | 至60周岁 |
关爱金2.0万 二次重大疾病20.0万 初次重大疾病20.0万 额外津贴2.0万 |
至88周岁 |
33岁 | 1908.00元 | 1年 |
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20.0万 轻疾额外给付保险金2.0万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20.0万 关爱延续金2.0万 保费豁免6250元 |
1年 |
33岁 | 2278.00元 | 20年 |
关爱金2.0万 第二次重大疾病20.0万 首次重大疾病20.0万 豁免保费7662元 |
至88周岁 |
35岁 | 2406.00元 | 20年 |
初次重疾及豁免保费20.0万 小病额外津贴保障2.0万 关爱金保障2.0万 二次罹患重大疾病保障20.0万 |
至88周岁 |
49岁 | 2149.00元 | 15年 |
二次重大疾病10.0万 关爱延续金10000元 初次重大疾病10.0万 额外给付保险金10000元 保费豁免4917元 |
至88周岁 |
49岁 | 3345.00元 | 20年 |
重疾,七金一免,养老15.0万 二次重大疾病15.0万 |
至88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的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分组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分为以下三组,各重大疾病的具体释义见第十二条重大疾病的释义:
第一组重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多个肢体缺失;心脏瓣膜手术;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原发性心肌病;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第二组重大疾病
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65 周岁之前);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植物人状态;多发性硬化;肌营养不良症;严重脊髓灰质炎;
第三组重大疾病
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由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病毒;急诊和医疗服务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美满一生两全保险》及 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的总和,《美满一生两全保险》及本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保险人 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的金额较大者 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减少为零。
(1) 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
(2) 当时已交《美满一生两全保险》以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总和。
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发生所述的首次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首次重大疾 病之日起的下一缴费日开始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付,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关爱延续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三百六十五日后身故,我们将按照本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