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12 10:35: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 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15) 被保险人健康检查、疗养、静养、特别护理或康复性治疗;
(16) 被保险人患未告知的既往症(见 7.21)、先天性疾病(见 7.22)、遗 传性疾病(见 7.23)。
Z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 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在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若因急诊未在我们指定或认
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 3 日内通知我们,并在病情好转后及时转入我们 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若确需在非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向我 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在接到申请后 3 日内给予答复,对于我们同意在非指 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我们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由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于出院后
10 日内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7.24);
(3)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 相关的检查报告);
(4)医疗费用原���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医疗费用分割单;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
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但因第三方责任或其他非我们的责 任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金额无法确定的除外。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
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 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我们若调整
费率,续保时将根据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应与主合同保险费一并支付。
4.2 保险费率调整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整体风险的变化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保险费率。本附加保险的费
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续保当时的
保险费率支付续保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
4.3 宽限期 本附加合同 1 年期满时,若我们同意续保,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您
应按照约定的方法及日期支付保险费;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 约定支付日(见 7.25)的次日起 60 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需扣除您
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
时起效力终止。
\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如果您在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
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
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