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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12 10:35: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4

  ™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仅为一年,若续保成功,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2.1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 主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6.3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国华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国华寿发[2009]77 号,2009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我们规定的主保险合同(以

  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他 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 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如果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

  如果您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

  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Y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满期日的24时止。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

  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本附加合同的最高续保年龄为64周岁(见7.1)。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

  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支付续保保险费, 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如果我们审核后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 通知您。

  2.2 投保条件 您和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保证续保期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

  支付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若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超过 64 周岁,我们不再接受续保。

  被保险人条件 凡投保时出生满 28 日至 60 周岁(含 60 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承保

  条件的人,均可作为本附加保险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条件 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

  可作为本附加保险的投保人。

  2.3 基本保险金额 不同档次的保险金给付限额见附表。投保档次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于

  保险单上载明,一经确定,该保单年度内不得变更。

  2.4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附加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

起 30 日内因疾病导致住院(见 7.2)治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