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信泰恒馨定期寿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9-05 11:53: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信泰恒馨定期寿险有什么不一样?

  信泰恒馨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 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10.4或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 终止。

  信泰恒馨定期寿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理解条款,......具体..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 若您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5

   本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2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借款和减额交清的权利…………………………………………5

  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8

  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3

   您应当按约支付保险费…………………………………………………………………………3.1

  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4.1

   您申请保单借款或选择保险费的自动垫交,可能会导致合同终止…………………………5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2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7.2

  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抉择……………………………………………8

   我们对条款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0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的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保险期间

  1.5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如何支付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支付

  3.2 宽限期

  4.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4.1 合同效力的中止

  4.2 合同效力的恢复

  5.现金价值权益

  5.1 保单借款

  5.2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10.释义

  10.1 保单年度

  10.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0.3 周岁

  10.4 意外伤害

  10.5 毒品

  10.6 酒后驾驶

  10.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0.8 无有效行驶证

  10.9 现金价值

  10.10 本合同约定利率

  5.3减额交清

  6.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1 明确说明

  6.2 如实告知

  6.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7.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1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7.2 保险事故通知

  7.3 身故保险金申请

  7.4 保险金给付

  7.5 诉讼时效

  8.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9.1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9.2 地址变更

  9.3 未还款项的扣除

  9.4 合同内容的变更

  9.5 争议处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您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 1 -

  信泰恒馨定期寿险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