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康逸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07 10:43: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 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 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3 年龄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时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 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 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合同,并向投 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除外。
(2)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 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 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3)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 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9.4 未还款项 本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投保 人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本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 付。应付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9.5 合同内容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 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 变更协议。
9.6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 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 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9.7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释义
10.1 本公司 指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2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的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的前一 日 24 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
10.3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 过 1 年增加 1 周岁,不足 1 年的不计。
10.4 基本保险金额 指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用以计算保险金数额的基数。
10.5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10.6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 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 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0.7 无合法有效驾 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 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 驾车。
10.8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10.9 现金价值 一般指保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由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 的那部分金额。
10.10 约定利率 红利累积生息涉及的利息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计算。在 红利的同一计息期间(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下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 之间的期间)内,若本公司改变红利累积利率的,本合同在该计息期间内仍适用 改变前的红利累积利率。
除红利累积利率以外,本合同所列明的利息按本公司每年参照 1 年期流动资金贷 款法定利率作相应浮动后宣布的利率计算。
10.11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按规 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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