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优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2-02 10:56: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英优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年金 满期生存金 身故 轻症 重大疾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岁 | 1479.00元 | 20年 |
少儿轻症保障6.0万 少儿重疾保障30.0万 年金10000元 |
30年 |
2岁 | 1473.00元 | 20年 |
少儿重疾保障30.0万 年金10000元 少儿轻症保障6.0万 |
30年 |
30岁 | 18921.00元 | 10年 |
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身故/全残保险金 |
15年 |
5岁 | 1441.00元 | 20年 |
少儿重疾保障30.0万 年金10000元 少儿轻症保障6.0万 |
30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您可以选择每年或每月领取生存保险金:
1)若您选择年领方式
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金首次领取日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年缴保险费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上述年缴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确定,如您已申请减少保险金额,则以变更后保险金额对应的年缴保险费为准。
2)若您选择月领方式
自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金首次领取日前一个保单周月日止,在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年领方式的对应生存保险金金额的8.4%给付生存保险金。
2、年金
本合同的年金首次领取日分为被保险人年满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和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四种,您应于投保时在投保书上选择年金首次领取日。
您可以选择每年或每月领取年金:
1)若您选择年领方式
自年金首次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给付年金,首次给付的年金金额等于保险金额,以后每次递增保险金额的3%,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若您选择月领方式
自年金首次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止,在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给付年金,每月给付的年金按年领方式的对应年金金额的8.4%确定。
在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年领方式的对应年金金额一次性给付年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在年金首次领取日(含)前,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照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10%,其中累计已缴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的保险金额对应的年缴保险费×已缴费次数;
(2)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自年金首次领取日(不含)起,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被保险人所应领取的年金总额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4、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至年金首次领取日(含)前,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在给付第2.1条第3款约定的保险金的同时,再按照等同于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称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注,)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
注: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