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附加少儿万能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10-14 09:45: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用于本重大疾病。
18-11
3.4.2.3
终末期肺病
被保险人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的慢性呼吸衰竭。该病必须由医院的呼吸科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以下各项:
(1)肺功能测试其FEV1持续低于1升;
(2)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PaO2)《 55mmHg;
(3)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4)必须接受持续的输氧治疗。
3.4.2.4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广泛的关节损坏,临床上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下列关节的畸形:手、腕、肘、颈椎、膝、踝、或足部跖趾关节。并且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认被保险人在无他人协助下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上述畸形及功能异常须持续至少达180天。
3.4.2.5
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累及多脏器的自身免疫性的炎症性结缔组织病,多发于青年女性。该病必须由医院的风湿科专科医生确诊。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的情况,即经肾脏活检确认的,符合WHO诊��标准定义III型至V型狼疮性肾炎的诊断标准,并伴有持续性蛋白尿(尿蛋白++以上)(见10.12)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保障范围内。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I型(微小病变型)
II型(系膜病变型)
III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IV型(弥漫增生型)
V型(膜型)
3.4.3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的5种重大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我们提供特别保障的5种重大疾病定义如下:
3.4.3.1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是由于胰岛β细胞毁坏而导致的胰岛素分泌的绝对缺乏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并需要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该病必须由医院的内分泌科专科医生确诊,可以用其他方法(非胰岛素注射)治疗的糖尿病不在本附加合同保障范围内。
3.4.3.2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该病必须由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提供相关的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的证据(例如:粪便检查、脑脊液检查或血清学抗体检查报告)。本附加合同仅对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已导致被保险人永久性的肢体瘫痪的情况予以理赔。其他原因导致的瘫痪则不在本附加合同保障范围内。所谓永久性的肢体瘫痪是指诊断为脊髓灰质炎后肢体瘫痪需持续180天以上。
3.4.3.3
严重川崎病
严重川崎病是一种以皮肤粘膜出疹、淋巴结肿大和多发性动脉炎为特点的急性发热性疾病。本附加合同仅对因川崎病合并的冠状动脉炎导致的冠状动脉瘤 (Nakano II级)予以理赔。理赔时冠状动脉瘤必须存在180天以上,且必须提供冠状动脉瘤的超声心动图或血管造影的检查结果诊断报告。
NakanoII级:可为单发、多发或广泛性,最大内径为4-8mm。
18-12
3.4.3.4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需要由类风湿专科医生确诊,有广泛的关节损坏,临床及X线检查发现明显的畸形。至少下列3个关节受累:手关节、腕关节、肘关节、膝关节、髋关节、踝关节、脊椎关节或跖趾关节。关节炎的症状须持续1年以上。
3.4.3.5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原发性心肌病是指因各种病因而出现的心室功能障碍。本病必须由医院的心内科专科医生确诊,并出现明显的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标准心功能达IV级)持续至少90天。本保障范围内的心肌病包括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和限制型心肌病。其他类型的原发性心肌病及所有继发性心肌病不在此保障范围之内。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标准心功能IV级是指有医院的医疗记录显示病人不能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并且体检及实验室检查显示有心功能异常的证据。
4
保险金的申请
4.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轻症重疾保险金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