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一生增值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2 11:32: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华附加一生增值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28天至59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少儿重大疾病 少儿特别重大疾病 成人重大疾病 轻症疾病提前给付
等待期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事故(见 8.4)以外的原因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见 8.5)、 少儿特别重大疾病(见 8.6)、成人重大疾病(见 8.7)或成人轻症疾病(见 8.8) 的(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终止,我 们无息退还主合同所交保险费。这 18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因意外伤害事故患上述疾病的无等待期。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之前,初次发生(见 8.9)并被医院(见 8.10)的专科医生(见 8.11)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 少为扣除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后的金额。
少儿特别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之前,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别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别重大疾 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的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和成人轻 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三项保险责任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扣除本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后的金额。若自初次确诊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满 30 日 (含 30 日当日),我们将再次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别重大疾 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之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成人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 除给付的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之和后的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扣除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后 的金额。
成人轻症疾病提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之后,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成人轻症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0%给付成 人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但最多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元。 每种成人轻症疾病只给付 1 次成人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后该种成人 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递减为扣除成人 轻症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后的金额,当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递减为零 时,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扣除成人轻症疾病提前给付 保险金之和后的金额。
对主合同的影响
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按减少或再次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合 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申请书当时的主合同保单账户价值退还给您
国华附加一生增值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基本保险金额
2.3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整
4.3 宽限期
5.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5.1 效力恢复
6.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 及风险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6 少儿特别重大疾病
8.7 成人重大疾病
8.8 成人轻症疾病
8.9 初次发生
8.10 医院
8.11 专科医生
8.12 毒品
8.13 酒后驾驶
2.4 保险责任
7.1 年龄性别错误 8.14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2.5 责任免除
7.2 效力终止
驾驶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7.3 适用主合同条款 8.15 无有效行驶证
8.释义 8.1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
3.2 保���金申请
8.1 保单年度
患艾滋病
3.3 保险金给付
3.4 诉讼时效
8.2 有效身份证件 8.17 遗传性疾病
8.3 周岁 8.18 先天性畸形、变形
4.如何支付风险保险费
4.1 风险保险费的支付
4.2 风险保险费费率调
8.4 意外伤害事故
8.5 少儿重大疾病
或染色体异常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风险保险费…………………………………………1.3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