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一生增值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2 11:32: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附加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
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性别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
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 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行使合 同解除权适用“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我们已收取的风险保险费少 于应收取的风险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从主合同保单账户价值里扣 除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累计已收取的风 险保险费与累计应收取的保险费的比例调整基本保险金额并按调整后的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我们已收取的风险保险费多
于应收取的风险保险费的,我们将多收的风险保险费无息计入主合同的 保单账户价值。
7.2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7.3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主合同条款:
(1)保险期间;
(2)宽限期;
(2)保险事故通知;
(3)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4)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合同内容变更;
(6)联系方式变更;
(7)争议处理。
_ 释义
8.1 保单年度 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 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
8.2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
的有效护照、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8.3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
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8.4 意外伤害事故 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8.5 少儿重大疾病 (一)严重川崎病
川崎病为一种病因不明的系统性血管炎。 本保单仅对诊断性检查证实川崎病并发动脉瘤或其他心血管异常,并且实
际接受了手术治疗的情况予以理赔。
(二)1 型糖尿病
1 型糖尿病的特征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严重胰岛素缺乏导致慢 性血糖升高,需要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被保 险人的 1 型糖尿病必须诊断明确,而且有血胰岛素测定及血 C 肽或尿 C 肽测定 结果支持诊断,并且已经持续性地接受外源性胰岛素注射治疗连续 180 日以上。
(三)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 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四)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 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 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五)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 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描(CT)、核 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 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六)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 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 5 分或 5 分以下, 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 96 小时以上。
由于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七)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 500 赫兹、1000 赫兹和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