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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1 10:24: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新华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0岁-60岁 4860.00元 20年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万

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

终身
0岁-60岁 5340.00元 20年

重大疾病50.0万

终身
0岁-60岁 5430.00元 10年

重大疾病50.0万

终身
0岁-0岁 6090.00元 20年

重大疾病56.0万

身故保险金56.0万

终身
0岁-45岁 9060.00元 20年

重大疾病20元

终身
0岁-55岁 10480.00元 20年

重大疾病20.0万

至104周岁
0岁-60岁 14820.00元 30年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0.0万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0.0万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0.0万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30.0万

终身
35岁 10400.00元 25年

重大疾病20.0万

身故保障20.0万

终身
40岁 10400.00元 20年

重大疾病

终身
45岁 5950.00元 20年

身故保险金10.0万

重大疾病10.0万

终身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2.3.1 重 大 疾 病 保 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 合同效力恢复 )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 认可医院 (详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详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详见释 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 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 认可医院的 专 科 医 生 确 诊 初 次 发 生 本 合 同 所 指 的 重 大 疾 病 , 本 公 司 按 本 合 同 基 本 保 险 金 额 × (1+3%×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2 身 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 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 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 额×(1+1%×保单经过整年度)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

  v 您有选择减额交清的权利…………………………………………………………第3.5条

  v 您有减保的权利……………………………………………………………………第3.6条

  v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第3.8条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5条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

  v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第3.2条

  v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