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精英计划)
2014-10-24 09:02: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0、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
毒、整容、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
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被保险人从事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终止。除法律及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未
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我们将于收到下列材料后三十日内向您退还部分保险费,其金额为:本合
同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与保险单未满期天数的乘积除以三百六十五;对于发生保险金给付或生
效超过一百八十天的,我们不退还保险费。
1、本合同;
2、您的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用支出,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 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的费用;
2、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先天性疾病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 流产及分娩以及由以上一个或多个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被保险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
4、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
第八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三部分 如何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九条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由于通知延误, 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我们对无法认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因此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 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第十条 保险金的申领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
我们申请理赔: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
4、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7、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
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4、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 我们所需的并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住院医疗保险金、每日住院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入住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
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4、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 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 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 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 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十一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索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