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20 11:20: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保险金 给付责任,并将已收取的保险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以投资单位形式退还至主合 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退还的投资单位数按照解除本附加合同之日起的下一 个工作日的投资单 位价格计算。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 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被保险人 所变更
瑞泰附加瑞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第三部分 保障条款 瑞泰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释义 8
的职 业或工种,依照“瑞泰人寿职 业分类表”其危险程 度降 低或 增加时,我们自接到通知的下一 个
保 险单月度,按 照 变 更 后的职 业等级 对应的费率 收取保 险费。但被 保 险 人 所 变 更的职 业或者工种 依 照“瑞 泰人 寿职 业分类表”在拒保 范围内的,我们 对 该 被 保 险 人 所 负保 险 责 任自接 到通 知之日 起 终止,我们自接到通 知 的下一 个 保 险单月度 起 不 再 收取保 险费,我们对 该 被 保 险 人的保 险 责 任 即行 终止。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瑞泰人寿职业分类表”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 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照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 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 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七条 年龄确定与对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 保年龄,以其法定身份 证件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投 保人在申请投 保时,应将 被保险人的真实出生日期在被保险人名册上写明。如果投 保人申报的被
保险人出生日期不真实,则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投 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 超 过本附加合同规 定之投 保年龄范围的,我们有权 撤销对该被保险人 的承保决 定,并将已收取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以投资单位形式退 还至主合同该 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退 还的投资单位数按照撤销对该被保险人的承保决 定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
第十��条 增 加或减少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 期内,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或减 少被保险人的保险 金额,经我们审核后,于相 应下一个保险单生效日的月度对应日生效,我们应在保险单后批注或下发批单。
自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生效之日起,我们按照增加或减少后的保险金额收取相应的保险费。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的变更
19.1增加被保险人
您因在职 人员发生变动等原因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主合同需先行或同时 增加),且拟增加人员符 合本附加合同规定的投 保条 件的,您应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增加被保险人,经我们审核同意,并于 相应下一个 保险单生 效日的月度对应日从主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收到应缴保险费后生 效。我们 于当日零时开始对新增被保险人承担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其终止日期与至本附加合同的终止日 期相同。
如果增加的被保险人人数高于投 保时被保险人人数的10%,我们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保。
9 瑞泰安附丰加之团选体投意资外连伤结害保险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释义
19.2减少被保险人
您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它原因需要减 少被保险人的(主合同需先行或同时减 少),应自该被保险人
退出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之日起 二十四时终止。我们自相应下一个保单生效日的月度对应日开始不再收取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
减少后被保险人人数不应低于5人。否则,我们保留解除本附加合同的权利。 减少后被保险人人数占投保人总可保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75%,否则我们保留解除本附加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 宽限期
当主合同被保险人个人 账户价 值不足以 支付当月该被保险人的应交保险费时,自当月保险费到期日 起6 0日内为宽限 期。宽限 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我们仍应承担保险责任,但 给 付保险 金时需扣除欠交 的保险费。
我们会在主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当月应交保险费时,及时向您 发出交纳保险费的 通知,您应该在宽限 期内及时补交主合同的保险费,补交保险费的有关规 定按照主合同中不定期交 费或额外保险费的相应规定执行。
您在宽限期内未按规定交纳保险费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宽限期届满日的下一日起 终 止;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均不足以支付宽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