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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20 10:38: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2.2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见7.1),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身故的(不包括猝死),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此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分别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意外事故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若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3、烧伤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烧伤,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所附烧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二),向被保险人给付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本公司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伤保险金金额为准;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4、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一侧肺叶切除、一半及以上肝切除、一个及以上肾脏切除或小肠三分之二以上切除,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50%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的身故、残疾、烧伤及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2.3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残疾、烧伤或重要器官切除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2);

  4、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5)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有精神疾患或酒后发生的意外;

  9、 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10、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 被保险人从事海上作业、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见7.6)。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投保人或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