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14 08:43: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28天至64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交通意外身故 交通意外伤残 意外 全残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0岁-0岁 14.00元 1年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10000元

意外伤残10000元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10000元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10000元

三度烧烫伤10000元

1年
0岁-0岁 14.00元 1年

意外伤残10000元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10000元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10000元

三度烧烫伤10000元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10000元

1年
30岁-30岁 28.00元 1年

意外伤残2.0万

交通意外特别保险金2.0万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2.0万

三度烧烫伤2.0万

交通意外伤残2.0万

1年
25岁-30岁 28.00元 1年

意外伤残2.0万

交通意外身故2.0万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2.0万

三度烧烫伤保险2.0万

交通意外伤残2.0万

1年
40岁-40岁 28.00元 1年

意外伤残2.0万

交通意外特别保险金2.0万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2.0万

三度烧烫伤2.0万

交通意外伤残2.0万

1年
0岁-17岁 100.00元 20年

意外残疾5.0万

意外身故5.0万

20年
45岁-55岁 200.00元 1年

意外残疾10.0万

交通意外伤残20.0万

意外身故20.0万

交通意外身故30.0万

1年
0岁-65岁 300.00元 1年

意外身故30.0万

意外伤残30.0万

1年
28岁 100.00元 1年

意外残疾5.0万

意外身故5.0万

1年
31岁 200.00元 1年

意外伤残10.0万

交通意外身故20.0万

交通意外伤残20.0万

意外身故10.0万

1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该项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项目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及"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第一项确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 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第二项确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四、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第一级之一者,本公司自鉴定确认日起,每日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0.2%给付365日的"意外全残辅助保险金"。被保险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