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人保寿险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10 13:27: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斗殴、酗酒(见 7.3)、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7.4);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7.6),或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见 7.7)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6)被保险人患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 的意外伤害;

  (9)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曾接受过诊断或治疗的疾病;

  (10)牙齿治疗、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或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

  (11)健康护理、疗养等非治疗性行为;

  (12)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挂床治疗等;

  (13)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

  (14)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7.8)、滑水、滑雪、空中运动(见 7.9)、攀岩(见

  7.10)、登山、探险(见 7.11)、摔跤、武术(见 7.12)、特技表演(见 7.13)、 赛马、赛车及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15)战争(见 7.14)、军事冲突(见 7.15)、暴乱(见 7.16)或武装叛乱;

  (1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见 7.17)。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 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3 投保人的义务

  3.1 明确说明 与如实告 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 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 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

  3.2 保险费的 交纳

  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 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 费。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为一次交清。

  4 投保人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4.1 合同内容 变更

  4.2 投保人解 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 险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 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 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若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未曾发生理赔,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

  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没有确定份额,各 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 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 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残疾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