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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康联团体逍遥123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08 11:41: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金的人需承担由于延迟通知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因不可抗力[11.5]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如果您、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我们,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3.3保险金申请申请各项保险金时,申请人[11.6]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3.1身故给付申请 申请人申请身故给付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11.7]及关系证明;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殡葬证明;

  (6)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7)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时,必须提供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3.3.2其他保险金申请 申请人申请其他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5)能够确认被保险人生存的其他证明材料。

  3.3.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理赔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3.4提供补充材料

  以上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但出现不可预知的新情况除外。

  3.4保险金给付 (1)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们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2)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我们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我们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3.5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

  书宣告之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

  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收取

  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3.6诉讼时效申请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⒋保单红利

  4.1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

  业务的盈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保险单分红是不保证的。

  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11.8]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4.2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并宣告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计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红利不足以抵交整期应交保险费时,该红利不作为已交保险费,直到您补足差额为止。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和性别,将红利作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