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航空旅客B款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24 11:43: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航空旅客B款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发生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表”所列残疾项目之一,我们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 额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 发生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我们给付 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 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 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 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 意外残疾保险金。
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与意外残疾保险金数额之和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数额之和 达到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我们不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 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医院接受治疗,自被保险人接受治疗之日起的 180 日内发生的本合 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按 100%的比例向被保 险人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 为限。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内医 院接受治疗,且在本合同终止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在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 15 日内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及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 90 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用,我们仍在本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 15 日后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及本合同终止日次日 起 90 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不再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床位费、诊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处置 费、输血费、输氧费、会诊费和救护车费,前述各项费用还必须符合投保地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且各项医疗费用应与医师的医嘱和处 方一致。不符合前述约定的医疗费用以及投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完全自 费医疗费用和部分自费医疗费用中属于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本合同所规 定的医疗费用范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泰康航空旅客 B 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v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C
v我们给付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2.5
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