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残疾累进给付意外伤害保险2006
2014-09-17 12:57:2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一、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 投保人证明文件;
3、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 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二、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 投保人证明文件;
3、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 医院或法定残疾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 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2、 投保人证明文件;
3、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 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处方、病历及医疗费原始收据;
6、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的变动
一、 投保人因在职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 应以书面形式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形式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于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二、 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它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之日二十四时起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
如投保人要求的退保日期在通知到达日之后,则该被保险人资格自该退保日零时起丧失。
第十五条 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六条 资料提供
投保人应保存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交费金额以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必要时投保人应按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第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一、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已经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 投保人证明文件。
二、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