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17 11:48: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意外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20岁-40岁 | 200.00元 | 1年 |
意外伤害10.0万 意外残疾10.0万 |
1年 |
0岁-69岁 | 290.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身故10.0万 |
1年 |
29岁 | 120.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意外烧伤8.0万 意外身故8.0万 |
1年 |
30岁 | 20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10.0万 |
1年 |
30岁 | 1000.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50.0万 意外身故50.0万 |
1年 |
31岁 | 471.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2.0万 附件住院医疗10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10000元 |
1年 |
33岁 | 150.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10.0万 意外身故10.0万 |
1年 |
33岁 | 150.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10.0万 意外身故10.0万 |
1年 |
35岁 | 641.00元 | 1年 |
意外残疾10.0万 住院医疗10000元 意外身故10.0万 意外医疗10000元 |
1年 |
47岁 | 10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高残10.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2.3.1 意 外伤害残 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附《新 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 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残疾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 180 日的 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按上述公式计算并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 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 项的残疾保险金。
2.3.2 意 外伤害烧 烫伤保险 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烧烫伤残 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Ⅲ度烧烫伤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 并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烧烫伤保险金=保险金额×烧烫伤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本公司仅 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后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 次已给付的烧烫伤保险金;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本公司不再给付后 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本公司给 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 2.3.3 意 外伤害身 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本 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或烧烫伤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扣 减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与烧烫伤保险金二者之和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 合同终止。 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与烧烫伤保险金二者之和达到本合同保险金额 时,本合同终止。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6条
v 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
v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 6条
v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 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C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