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附加安逸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014-09-16 09:55:2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附加安逸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6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8岁-60岁 | 162.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1000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投保时可根据是否具有社保身份,选择有社保(A)保险责任或无社保(B)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于医院治疗的,我们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有社保)(A)
我们按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总额,经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所应承担的部分及一百元的免赔金额后,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每一保险期间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3.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无社保)(B)
我们按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总额,经扣除一百元的免赔金额后,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每一保险期间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最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3.3费用补偿原则
被保险人如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公司、工作单位或其他任何机构的途径获得了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则我们所给付的保险金合并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该次保险事故中属于本附加合同约定范围的各项医疗费用为限。
国泰附加安逸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
2009.9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提示】,具体内容请以【条款内容】为准。
【重要提示】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保证续保 ……………………………………………………………………………………………2.5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连续投保满两年后,我们不能拒绝您的续保申请;续保时将会依当时被保险人的职业、职务或工种重新计算保险费。
犹豫期 ………………………………………………………………………………………………2.7
您书面签收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次日起十��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您认为本保险不适合您,您可以撤销本附加合同,并取回全部已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 ……………………………………………………………………………3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宽限期 ………………………………………………………………………………………………6.2
对于续期或续保保险费,如您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的,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我们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8.2
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有权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