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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交通工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1:05: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安全乘坐的规定;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交通工具;

  (7)被保险人驾驶超载交通工具因超载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8)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的交通工具用于军事用途或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期间;

  (9)以驾驶为职业的被保险人驾驶交通工具期间;

  (10)被保险人处于车辆轮船飞机中专门用于放置物品的部分所遭受的伤害;

  (11)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

  此限;

  (1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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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未满期净

  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

  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除另有约定外,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

  公司。

  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

  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

  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3.3.1 身故保险金申

  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若被保险人在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应提供该次乘坐的有效客票;

  (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死亡证明书或验尸证明;

  (6)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7)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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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 伤残保险金申

  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若被保险人在持有效客票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事

  故,应提供该次乘坐的有效客票;

  (5)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鉴定书;

  (6)所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3.3.3 医疗保险金申

  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