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增值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4:09: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附加增值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一、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见18.3)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18.4)导致附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举的残疾,我方将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见18.5),给付金额等于附表中所列明的残疾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所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残疾保险金的给付还需符合本条下述第二项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180天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我方将根据此鉴定决定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180天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程度未达到附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举的残疾程度,我方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二、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1)如果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体并导致了一种等级以上的残疾项目,我方将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
(2)如果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体,且导致不同等级的残疾项目,我方将按照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若后次残疾项目的给付比例较高,则给付后次残疾保险金减去前次残疾保险金的余额;若前次残疾项目的给付比例较高,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3)我方依据本合同所给付的保险金之和以保险单所示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招商信诺附加增值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ü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20天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20天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0.
2.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3.
ü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残疾,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4.
2.请您留意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关系。 附表
3. 请您留意合同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5.
4.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8、11.
5. 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9.
6.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意外伤害”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解释。 18.
ü 条款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