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2:28: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航三星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 身故的,本公司按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 导致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所附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 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有 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 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 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若同一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 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 保险金。若不同次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项目所 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 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 疾保险金。
三、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住院治疗,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 10% 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符合本合同签发地社 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 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年10 月)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中航三星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条款、批注、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
第二条
投保范围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 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