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2:28: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
承担保险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醉酒、斗殴,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 污染;
六、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
七、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未搭乘航班又离开机场航站楼后遭受意外伤害。 因上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
第五条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机场通过安全 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 止。
二、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自被保险 ��乘等效航班班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 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一、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本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 上。
二、 投保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费金额一次交付本合同的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
意外残疾保险金与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
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
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
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
附贴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