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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五年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2:18: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七、被保险人在任何军队、警察部队、民兵或准军事组织中服役、执行任 务或受训期间(无论身体伤害是否在被保险人休假或未穿制服期间发生);

  八、被保险人驾驶摩托车,或酒后驾驶(见 31.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见 31.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31.10)的机动车;

  九、被保险人参与任何水、陆、空交通工具的竞赛,或作为职业运动员参 与任何体育竞赛;

  十、被保险人参加任何空中运动、空中旅行或任何航空活动,但是以乘客

  身份付费乘坐民用或商业航班进行旅行时除外;

  十一、被保险人进行跳伞、滑翔、潜水、滑雪、滑水、攀岩、攀登雪山、 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拳击运动、特技表演、赛马、机索跳(蹦极)等 高风险运动;

  十二、战争(见 31.11)、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主义(见 31.12)

  及任何阻碍或防止已经发生或预期会发生的恐怖主义的活动;

  十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

  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方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

  31.13)。若投保人是唯一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则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

  的遗产,由我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法》的规定处理。

  发生上述第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

  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方按本合同约定 的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情况处理;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残疾的,我方 不支付保险金,合同维持有效。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9.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我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10.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按照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交费方式分为年 交、月交。具体的交费方式由您方和我方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以人民币在每一笔保险费到期日(见 31.14)或到期日之前支付本 合同规定的保险费。

  11. 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投保人未支付首期保险费,本合同自始无效。

  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到期日未交纳本合同规定的续期保险 费的,自保险费到期日的 24 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见

  31.15),我方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各期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我方对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金给付 责任。

  若本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下所附的所有附加合同一并中止。

  第四章 保险期间、合同效力恢复、解除合同、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