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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五年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2:18: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31. 释义

  招商信诺五年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构成。

  您方(见 31.1)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 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2. 投保信息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您方提供给我方(见 31.2)的职业、住址或其他投 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通知我方,以便于我方及时为您改变保险合同上的 相关信息。

  如果您方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我方,我方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 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送达您方。

  3. 合同内容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您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我方将会给您方送交一份新的保险单或在原保险合同上批注, 或者寄送批单。

  4. 本合同的有效

  性

  本合同必须由我方授权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未经我方的书���批准或批注,本合同的任何变动都将是无效的。非经我方 以书面形式加以批准,我方的任何保险代理人、销售代表和服务代表都无权修 正或豁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

  5. 双方遵守本合同的义务

  您方和我方应遵守本保险条款,如果您方未能遵守本保险条款,我方将有 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6. 投保年龄 年龄为 18 周岁至 6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如

  属续保,则被保险人的续保年龄最高可至 60 周岁。

7.

保险责任

本合同所供的保在世界地全天 24小时用。

 

在本合同效期间,我方担以下险责任:

一、意外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本合同效期间意外事(见 31.3而受到

  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31.4)导致身故,我方将

  按照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见31.5)受益人

  (见 31.6)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