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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五年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2:18: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26. 我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方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 日不行 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 年的,我方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 故的,我方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7. 受益人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方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

  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方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及时通知我方。我方收到变更受益人的 通知并且审核通过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寄送批单。该申 请于批注生效日期(见31.22)起生效。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因身 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我方不负任何责任。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

  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

  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8. 年龄的计算与

  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法定身份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周岁年 龄。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 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我方可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保 险单的现金价值。若已支付保险金,则我方有权要求受益人退还已支付的全部 保险金。但如果本合同已连续投保满 2年,则按本条下述三或四的规定处理。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 保险费的,我方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补交保险费前已发生保 险事故,则我方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折算支付 保险金;折算给付的保险金 = 应给付的保险金 x (实付保险费 ÷应交保险 费) x 100%;

  四、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 保险费的,我方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