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交通工具短期意外伤害保险(A款)
2014-08-29 09:09: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2章
保障范围
2.1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见8.3)指定的交通工具(见8.4)时遭遇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见8.5),并自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按该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中被保险人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型所对应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时遭遇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残疾,并达到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将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该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中被保险人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型所对应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含)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程度时,我们给付各项对应的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我们仅给付一项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较严重项目的交通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如果合并以前因被保险人乘坐的相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可领给付比例较高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按较高比例给付,但应扣除以前因被保险人乘坐的相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而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所致附表《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
相同类型交通工具的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及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该类型的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2.2责任免除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身故、残疾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8.6);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8.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8.8),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8.9)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恐怖活动、生化武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7.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国家管制药品影响而导致的伤害;
9.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见8.10)、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见8.11)期间;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疾病的疾病)导致的伤害;
11. 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医疗事故、其它医疗,或前述任何一种情形导致的伤害;
12. 被保险人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分娩;
13.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 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有伤口而感染者除外);
15.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见8.12)、跳伞、攀岩(见8.13)、蹦极、探险(见8.14)、武术(见8.15)、摔跤、特技(见8.16)、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活动,或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第3章保险费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