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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8-28 10:22: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3.4司法鉴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我们有权要求进行尸检或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或

  医疗机构对保险事故及被保险人身体机能状况进行鉴定,费用由

  我们承担。

  3.5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 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 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 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 应的差额。

  3.6 失踪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

  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 2.3 款处理,同���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 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 的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由我们与您依法协商处理。

  3.7 诉讼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

  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

  算。

  4 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

  单上载明。

  4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

  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

  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

  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

  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5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效力的中止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2效力的恢复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 1 个月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

  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合同

  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1 个月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 则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6 合同解除与效力终止

  6.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

  险 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当您申

  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若本附加合同尚未发生保险金赔付,我们

  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同时扣除未满期净保险费的 10%作为退保手续费。若本附加合同

  已发生保险金赔付,我们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