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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2-04 10:39: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众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合众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43岁 150.00元 1年

意外伤害(含残)10.0万

1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天内因疾病身故,我

  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 天的时

  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7.4)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

  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及“合

  众附加合家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

  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1

  合众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附件 1-3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您有退保的权利。..。..。..。..。..。..。..。..。..。..。..。..。..。..。..。..。..。..。..。..。.1.6

  ™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6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3.3 保险金申请 6.5 意外伤害

  1.1 投保范围 3.4 保险金的给付 6.6 乘坐民航班机、客运火车和

  1.2 合同构成 3.5 失踪处理 客运轮船期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3.6 诉讼时效 6.7 毒品

  1.4 合同内容变更 4. 保险费的支付 6.8 酒后驾驶

  1.5 投保信息变更 4.1 保险费的支付 6.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6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5. 其他事项 6.10 无有效行驶证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11 潜水

  2.1 保险金额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12 攀岩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5.3 事故鉴定 6.13 探险活动

  2.3 保险期间 5.4 争议处理 6.14 武术比赛

  2.4 保险责任 6. 释义 6.15 非处方药

  2.5 保险责任的免除 6.1 周岁 6.16 遗传性疾病

  2.6 保险责任的终止 6.2 临时保障 6.17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

  3.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3 有效身份证件 体异常

  3.1 保险金受益人 6.4 现金价值 6.18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3.2 保险事故通知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Y

  如您申请解除本主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6.3)。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 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释义6.4)。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您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

  1.6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您提供给我们的住

  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 我们,以便于我们及时为您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若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我们,我们按本主合同载明的最新住 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投保信息变更

  1.5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