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康安一生终身医疗保险
2014-11-19 09:42: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附加康安一生终身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 重病监护 健康津贴主合同的生存现金与本条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以一千倍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对于任何于被保险人身故后提出的保险金申请,本公司将先根据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处理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申请,再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处理身故保险金申请。
一、住院给付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本 公司给付住院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住院给付金=基本保险金额×住院日数
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前,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住院日数最高以十五日为限。
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后,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住院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且同一住院原因,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二、重病监护给付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则本公司除 给付住院给付金外,还将给付重病监护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重病监护给付金 = 基本保险金额×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
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前,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最高以十五日为限。
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后,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且同一住院原因,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三、出院康复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于其出院后,本公司给付出院康复 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出院康复保险金 = 本次住院给付的住院给付金×50%
四、健康增值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并申请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时,若 无住院理赔期间满三年,则本公司给付健康增值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健康增值保险金 = 本次住院给付的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25%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住院原因多次住院,本公司将视为一次住院并给付健康增值金。
友邦[2009]第0244号
1
保险条款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
(2)
(3)
(4)
(5)
(6)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住院原因多次住院,本公司将视为一次住院并给付健康增值金。
健康增值保险金=本次住院给付的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给付总额×25%
四、健康增值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并申请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保险金时,若 无住院理赔期间(释义八)满三年,则本公司给付健康增值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出院康复保险金=本次住院给付的住院给付金×50%
三、出院康复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于其出院后,本公司给付出院康复 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后,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最高以一
百八十日为限,且同一住院原因,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被保险人年满七岁前,每个保险单年度内本项保险金的累计可理赔的当保险单年度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最高以十
五日为限。
重病监护给付金=基本保险金额×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释义七)
二、重病监护给付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释义六)治疗,则本公司除 给付住院给付金外,还将给付重病监护给付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