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玫瑰人生团体女性疾病保险
2014-11-19 09:00: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幸福玫瑰人生团体女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 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 团体医疗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⑴基本保险责任
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保险金给付: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60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原位癌不在此保障范围内),并且对该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切除手术,或者已经开始了姑息性治疗,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保险金;但若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本主险合同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且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已有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主险合同中的恶性肿瘤必须以病理医师对固定组织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为依据,任何组织涂片和穿刺活检结果均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⑵可选保险责任
①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给付:
本项责任为可选责任,若投保本项责任本公司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60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列明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30%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本主险合同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本主险合同中的原位癌诊断必须以固定组织标本的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作为依据,任何组织涂片和穿刺活检结果均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②进行性系统性硬化(硬皮病):
本项责任为可选责任,若投保本项责任本公司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60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列明的进行性系统性硬化(硬皮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进行性系统性硬化(硬皮病)保险金;但若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本主险合同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且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已有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附件二十一:
幸福玫瑰人生团体女性疾病保险条款
(2009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1. 保险合同的构成。 2
1.1 合同构成。.. 2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2
1.3 投保范围。.. 2
1.4 保险期间和续保。.. 2
2.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
2.1 保险金额。.. 2
2.2 保险责任。.. 2
2.3 责任免除。.. 3
3. 保险金的领取。 4
3.1 受益人4
3.2 保险事故的通知。.. 4
3.3 保险金申请。.. 4
3.4 保险金的给付。.. 4
3.5 诉讼时效。.. 5
4. 保险费的交纳。 5
4.1 保险费的交纳。.. 5
5. 保险合同的解除。 5
5.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5
6. 其他事项。 5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
6.2 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6
6.3 扣除款项。.. 6
6.4 合同内容变更。.. 6
6.5 联系方式变更。.. 6
6.6 被保险人变更。.. 6
6.7 职业或工种变更。.. 7
6.8 争议处理。.. 7
[1]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或劳动的16至65周岁[2]的正式成员,可作为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团体中处于全休或半休的人员须在恢复正常工作后才能参保。
投保时,参保人数和参保比例应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3]原发癌[4]保险金给付: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6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5]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原位癌不在此保障范围内),并且对该恶性肿瘤[6]已经实施了切除手术,或者已经开始了姑息性治疗,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保险金;但若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本主险合同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且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已有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主险合同中的恶性肿瘤必须以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