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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2014-11-18 09:38: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为基础。续保时根据我们当时的 费率表,按被保险人当时实际年龄和职业核定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内,我们有权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调整适用本合同的费率表,但 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通过。如有费率表调整,我们将以书面形式于保 单周年日前通知您。

  保 险 期 间 及 续 保

  2.3 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次年的对应日零时止。如果当月

  无对应的同一日,则至该月最后一日24时止。

  每一年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作您 申请续保,且经我们审核同意并收取续保保险费后主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主合 同可按以上续保方式续保,但终止日不能超过被保险人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若被保险人的出生月日与保单周年日相同,则终止日不能超过被保险人65 周岁当日)。

  每一年保险期间届满之前,若我们审核后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保险责任 2.4 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5名词释义)、或在等待 期届满后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入住我们指定的医院(见 5 名词释义)治疗, 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所发生的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以下保险 金:

  (1) 如果被保险人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者公费医疗保障人员的身份在我 们指定的医院住院(见 5名词释义)且接受治疗,并且已经获得社会医疗 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以下两项保险金:

  ①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基本医疗费用:我们按住院期间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

  医疗费用(见5名词释义)的10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见5名

  词释义)住院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6000 元/单位×保险单位数为 限。

  基本医疗外药品费:我们按住院期间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 基本医疗外药品费(见5名词释义)的 8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 院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1500元/单位×保险单位数为限。

  ② 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住院前14天(含14天)及出院后30天(含30天)内, 因为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 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的 80%,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 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 500 元/单位×保险单位数为限。

  (2) 如果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公 费医疗补偿,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以下两项保险金:

  ①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们按住院期间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的

  60%给付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住院此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下表

  所列每单位住院费(见5名词释义)、基本医疗药品费(见5名词释义)、 基本医疗外药品费和其他医疗费用(见5名词释义)的保险金限额乘以 保险单位数为限,其中住院费、基本医疗药品费、基本医疗外药品费和 其他医疗费用的限额应分别适用。

  给付项目保险金限额(元/单位/年)

  住院医疗 费用住院费400

  药品费基本医疗药品费2000

  基本医疗外药品费1500

  其他医疗费用3600

  ② 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住院前14天(含14天)及出院后30天(含30天)内,因为与 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 疗费用的60%,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 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500 元/单位×保险单位数为 限。

  我们在给付以上(1)、(2)项所列的保险金时,如被保险人获得其他任何个人、 机构的补偿,我们仅就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如被保险人由我们所获得的总给 付金额大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其他任何个人、机构 补偿后的差额,所超出的金额必须退还我们。

  如被保险人拥有其他有效的《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A款》, 我们将合并所有的《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 款》的保险单位 数,按本条约定的赔付比例计算保险金。

自主合同生效日起90天为等待期。在主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主合同有新增保险 金额,则自新增保险金额生效日起90天为该部分保险金额的等待期。在等待期 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