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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13 09:55: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安邦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安邦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交通工具意外医疗 团体医疗

  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投保人选择的一项或多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见释义6.4)接受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该次意外伤害的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本附加险合同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见释义6.5),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予以补偿。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而住院(见释义6.6)或门急诊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本条前述所列的保险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某类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在医院接受治疗一次多次累计给付保险金额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该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安邦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本.公.司.”.指.安.邦.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4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投保人慎重决策。..。..。..。..。..。..。..。..。..。..。.1.4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4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投保人及时通知本公司。..。..。..。..。..。..。..。..。..。..。..。..。..。..4.2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投保人注意。..。..。..。..。..。..6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合同成立与生效和保险责 任的开始

  1.4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保险责任的免除

  3.保险费的支付

  3.1 保险费的支付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申请

  4.4 保险金给付

  4.5 诉讼时效

  5. 其他事项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3 续保

  5.4 效力终止

  5.5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6. 释义

  6.1 现金价值

  6.2 交通工具

  6.3 意外伤害

  6.4 医院

  6.5 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6.6 住院

  6.7 毒品

  6.8 极短期保险费

  6.9 有效身份证件

  6.10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 构

  安邦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u 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安邦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

  合同)是主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险合同。本附加 险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 保单(经本公司核实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与本附 加险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1.2 投保范围 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险合同一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和保险责任的开 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本附加险

合同成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