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第16届亚运会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11 08:48: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附加第16届亚运会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探访津贴 团体医疗
紧急医疗 运送及运 返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亚奥理事会医学委员会和广州亚组委根据被保 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本公司委托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 的意见和建议,认定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运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 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亚奥理事会医学委员会和广州亚组委根据被保险人身体状 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救援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认定有运返必要的,则将该被保 险人运返至其运动队所在地或国籍家庭所在地。 救援机构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根据主治医生建议,选择 运送和运返手段。运送和运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必要的运输工 具。运输工具可能包括空中救护机、救护车、普通民航班机、火车或其他适 合的运输工具。 运送和运返费用包括救援机构安排的运输、运输途中医疗护理及医疗设备和 用品的费用。运送和运返所需的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救援机 构,费用总额最高以该被保险人的紧急医疗运送及运返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 费用超过该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投保人负责支付。若该被保险人自愿 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对于同一保险事故,如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 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任何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倘若在紧急医疗情况 下,该被保险人出于某种原因无法通知救援机构,本公司将有权根据投保人所选 择的保险计划,以及在相同情况下由救援机构提供或安排服务所需要的合理的费 用进行赔偿。
身故遗体 送返保险 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 30 日内在承保区域内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赔付: ①遗体送返费用:经救援机构,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 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送返至其运动队所在地或国籍家庭所在地,所需的费用包 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 认后直接支付给救援机构。 ②丧葬费用:本公司按实际支出赔付被保险人的丧葬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费用及丧葬费用保险金总额以该被保险人的身故遗体送返保险金额 为限。
亲友慰问 探访保险 金
被保险人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患重病需住院治疗且住院连续 10 日以上,或者被保 险人身故,本公司将对同一事故给付一张往返该被保险人所在地与探访者所在地 的经济舱位机票或船票或车票,用于该被保险人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被保险人 所在地探访或照顾该被保险人;同时,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金额按日支付 每日膳食住宿津贴,支付日数为该成年直系亲属到达被保险人所在地之日起至其 离开之日止的实际日数。 本公司所支出的往返交通费及膳食住宿津贴总额以该被保险人亲友慰问探访保险 金额为限。
人保寿险第 16 届亚运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
1.1 合同构成
人保寿险第 16 届亚运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 其他约定书构成。
1.2 投保范围
参加第 16 届亚运会的亚运大家庭成员(见 7.1),第 16 届亚运会的工作人员或其 他本公司认可的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 16 届亚运会组委会可作为投保人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 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2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 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若投保人选择投保医疗保险责任,则可与本公司约定投保人名下的公共保险金额,公共保险金额不记入被保险人个人名下。
2.2 承保区域
本合同的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