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7 09:32: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 合同或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7.2 本公司合同解 本保险条款“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 除权的限制 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7.3 职业或工种的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变���其职业或工种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确定与变更 应于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1)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 时,本公司于收到通知后,向投保人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减收的相应保 险费;若其危险程度降低但未依上述约定通知本公司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 公司按保险事故发生当时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保 险金,并退还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减收的相应保险费。
(2)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 时,本公司于收到通知后,向投保人收取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应加收的相应保 险费;若其危险程度增加但未依上述约定通知本公司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 公司按其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 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其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并按约 定退还其相应的现金价值。如果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已给付过任何保险金, 则不退还。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本公司的拒保范围内但未依 上述约定通知本公司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按约定退还其相应的现金价值。
7.4 年龄和性别确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 定与错误处理 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 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终止对该被保 险人的保险责任,并向投保人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 适用本保险条款“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 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作相应的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差额。若 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 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 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7.5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
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 贴批单。
7.6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投保人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
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若投保人未以 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 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7.7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
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8. 释义
8.1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
伤害。
8.2 住院 指入住医院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及其他不合理的住院。
8.3 合理且必要的 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当时适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 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及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以下费用:
(1)按规定使用某些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需个人先行自付一 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2)按规定转外就医需个人提高自负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以外的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4)与保险事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