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7 09:27: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治疗的,出院后,本公司按其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的给付日数乘以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给付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为重大疾病住院日额的50%。
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多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45 日,累计给付重大疾病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的日数达到45 日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
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看护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该被保险人退还其对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续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第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