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医疗保险(B款)
2014-11-07 09:21: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基本部分: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自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4 日起每日按约定的住院日额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每次疾病住院给付日数为合理住院日数减3 日。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合理住院日数乘以住院日额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365 日,累计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的日数达到365 日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可选部分
1.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患癌症,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实际住院日数乘以癌症住院日额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 日。
2.器官移植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且施行器官移植手术的,本公司按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器官移植费给付器官移植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器官移植保险金累计给付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3.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且施行非器官移植手术的,本公司按其实际支出的手术���的80%给付手术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手术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对被保险人的同一手术,器官移植保险金和手术医疗保险金不可兼得。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年度内施行表2 所列择期手术,各项责任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的50%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为每日保额减半)。但如果被保险人连续续保满三年,则从第四年开始,施行表2 所列手术,各项责任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的80%给付。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九)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十)既往症;
(十一)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十二)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十三)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十四)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第六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障分为三档(见表1),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投保,一经确定,该保险年度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档次确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续保本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并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重新厘定费率并收取保险费。
第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