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守护专家综合医疗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6 10:42:1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或专业的急救机构用急救车将被保险人从事故发生地点转送到医院或在医院之间进行转送的费用,包括急救车费以及在急救车上发生的用于抢救的医疗费用。
精神疾病住院治疗费用
如被保险人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病科室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精神疾病住院治疗费用给付累计以250000元人民币为限。
妊娠分娩和新生儿护理费用
如被保险人因妊娠并发症、分娩或流产住院,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及新生儿护理费用,但不承担胎儿和新生儿的疾病筛查费用。
被保险人选择门诊进行分娩或流产的,本公司亦承担责任。
因非医学原因而由被保险人主动要求的堕胎不在保障范围内。
新生儿医疗保障
本公司承担婴儿出生后14日内的医疗保险责任,保障范围、免赔额、给付比例等与被保险人相同,但对每位婴儿承担的各项医疗费用给付累计以40000元人民币为限。
如该婴儿出生后即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则不受前述限制。
婴儿疫苗接种 本公司承担婴儿出生后12个月内接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费用。
辅助医疗器具
如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使用了替代身体某项机能的辅助医疗器具(如心脏起搏器、假肢或义眼等),本公司承担这些医疗器具的使用和维修费用。但这些医疗器具必须在住院期间进行调试并置留体内。
假牙或植牙、助听器、轮椅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
中医治疗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由专业医生提供的针灸、正骨、推拿、脊柱指压等费用。
责任延续如被保险人住院接受治疗,在保险期间结束时仍未出院,本公司按以上规定承担本次住院自保险期间结束之日起30天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1.2.3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医院门急诊治疗发生的下列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但各项医疗费用累计给付不得超过该被保险人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如果个别项目单独设定了给付限制,该项目的给付亦应服从此限制。
医生费用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经治医生的诊疗费用和会诊医生的会诊费用。
药品费用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门急诊治疗期间的西药、中药和中成药费用。药品须由医生开具处方。
治疗费用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治疗费、材料费、输血费和输氧费。各种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物理治疗费用也属于给付范围。
检查化验费用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以诊断疾病为目的的各种检查化验费,如病理检查费、实验室化验费、放射检查费和B超检查费等。
手术费用 被保险人在门急诊治疗期间进行手术治疗时,本公司承担与手术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如手术费、麻醉费、手术设备和器械使用费以及卫生材料费用等。
孕期常规检查和并发症治疗费用
如被保险人在门急诊进行孕期常规检查或治疗妊娠并发症,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门急诊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但不承担胎儿和新生儿的疾病筛查费用。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孕期常规检查和并发症治疗费用累计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意外事故牙科费用
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牙科诊所或医院牙科接受牙科治疗,本公司承担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意外牙科治疗仅限于意外事故直接导致的牙科处理和原牙修复费用,不包括常规牙科医疗。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意外事故牙科费用累计以20000元人民币为限。
家庭护理费用 如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结束后,医生建议其继续在家接受护理。本公司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家庭护理费用,但护理服务必需由专业护理人员提供,保险期间内的护理给付累计以100日为限。
心理咨询费用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医院心理门诊或心理诊所进行心理咨询所产生的费用,保险期间内的心理治疗给付以20次为限。
语言治疗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医院语言门诊接受语言矫正或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中医治疗
本公司承担被保险人门诊治疗期间由专业医生提供的针灸、正骨、推拿、脊柱指压等费用。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门诊中医治疗费用累计以10000元人民币为限。
1.2.4牙科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