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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05 08:58: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泰康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团体医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根据该被保险人每次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住院日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向该被保险人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住院津贴保险金 =实际住院天数×被保险人名下的住院日额

  如果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且在本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延续至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90日内的住院,本公司仍在本合同约定的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范围内承担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延续至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90日后的住院,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同一次住院治疗,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最高以90日为限;对于同一被保险人多次住院治疗,累计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泰康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5.1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2.2

  v 本合同有30日的等待期。..。..。..。..。..。..。..。..。..。..。..。..。..。..。..。..。..。...2.3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3.2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7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 合同的订立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2. 提供的保障

  2.1 住院日额

  2.2 保险期间

  2.3 等待期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5. 合同解除

  5.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年龄性别错误

  6.3 被保险人变动

  6.4 职业或者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6.5 合同内容变更

  6.6 联系方式变更

  6.7 争议处理

  7.释义

  7.1 住院

  7.2 同一次住院

  7.3 意外伤害

  7.4 医院

  7.5 中国境内

  7.6 既往症7.7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7.8 康复治疗

  7.9 牙齿治疗

  7.10 毒品

  7.11 酒后驾驶

  7.12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13 无有效行驶证

  7.14 机动车

  7.15 潜水

  7.16 攀岩

  7.17 探险

  7.18 武术比赛

  7.19 特技表演

  7.20 有效身份证件

  7.21 未满期净保险费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泰康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1.合同的订立

  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及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2.提供的保障

  2.1住院日额本合同项下各被保险人名下的住院日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1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3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